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时间:2026-01-30 15:49:22 作者: 杜肖锦
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贴息标准、增加经办机构。 “此举降低居民信贷成本、提升消费意愿、增强消费能力,尤其利好中低收入群体与年轻消费者在文旅、康养、家电、教育等大额消费中的资金安排。政策通过财政杠杆撬动信贷需求,强化金融与消费场景联动,助力经济稳增长的过程中增加广大居民的获得感。”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 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迅速响应,发布了落实新政的具体举措。 《通知》的亮点之一是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贴息比例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公告称,年贴息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或分期协议年化利率的50%。每名借款人在该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及含信用卡账单分期累计贴息上限为每年3000元。 贴息资金抵扣方面,多家银行明确表示将“直接减免”。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在结息时直接扣减贴息;交通银行区分贷款与分期场景采用“扣减利息”与“返还贴息”模式,即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还款结息时,直接按贴息金额扣减部分利息;信用卡账单分期,将在每期本金和分期利息入账后,向客户返还当期可享受的贴息金额。 针对信用卡分期的申请程序,农业银行表示需与其签署《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补充协议》,每张信用卡需单独签署;邮储银行表示,该行系统上线后,信用卡客户在该行手机银行、信用卡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账单分期时,可同步签署财政贴息协议。对于2026年1月1日起至系统上线期间已办理的信用卡账单分期,可通过该行手机银行分期贴息专区补充签署财政贴息协议。 交通银行表示,客户可在办理该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的流程中签署贴息补充协议,或通过“买单吧App-借钱频道-贴息专区”对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内已办理的账单分期业务补签贴息补充协议。如客户未签署补充协议,则不享受贴息,但不影响客户正常申请和办理信用卡账单分期。 整体来看,贴息范围方面,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均明确表示,包括家用汽车领域、养老生育领域、教育培训领域、文化旅游领域、家居家装领域、电子产品领域、健康医疗领域等的消费均可享受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 政策衔接方面,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表示,已完成贴息申请的贷款无需重新签署贴息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起发生的消费交易,将自动适用最新财政贴息政策。交通银行明确,前期已签署《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贷款,在2026年1月1日后发生的消费,将自动适用最新财政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署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银行均表示严格禁止违规套取贴息资金行为。农业银行表示,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该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客户可通过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等官方渠道申请贷款。对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包括“包装贷”“职业背债人”“高评高贷”等,农业银行严格予以禁止,且贴息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邮储银行表示,对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该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其中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将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建设银行表示,违反建行借款合同关于用途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贷还贷、房地产领域、证券投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消费与投资行为,建行将不予贴息(保险产品均不属于消费领域)。2025年4月以后申请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低于3%(不含)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再贴息。 此外,此次政策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更多银行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中。(杜肖锦)